| 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 |
| 發布時間:2021-10-21 查看次數:474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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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青海省財政廳 發布時間:2021-10-21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減少公共場所人員聚集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現就我省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各代理機構根據自身情況,盡量采用線上、郵寄等非現場方式開展開標評審工作,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。采購人應切實擔負起開標和評審現場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,會同采購代理機構做好開評標現場管理工作。一是建立登記問詢制度。準確登記參與開評標活動人員的基本信息,測量、記錄個人體溫,并詢問近14 天內的旅行史,了解近一周的個人身體情況和發熱病人接觸史。外省來青的供應商應提供無病史、與病患人員無接觸史、經檢測無癥狀的相關證明文件。二是嚴格開標場所每日(次)消毒制度。開評標場所應當配備消毒器具,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,都應當進行清理消毒工作。三是加強個人防護工作。進入開評標現場人員都應當自行戴好口罩,做好手部衛生消毒。根據項目特點及疫情防控需要合理安排進場人數,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。相關防控記錄隨采購項目檔案一并留存備查。 疫情防控期間,對個人身體情況欠佳,拒不佩戴口罩、體溫異常或近14天內較重疫區的旅行史,或有與發熱病人接觸史的評審專家,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參照評審專家回避制度,要求其回避或不邀請其參與項目評審活動。 |